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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场航空货运发货要求 天津机场空运公司托运流程和电话天津机场航空货运发货要求 天津机场空运公司托运流程和电话 天津机场空运货物24小时咨询电话:13427976217 17704000122 天津机场托运货物要求: 顾客应在托运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货运员查询当日的“航班预报”是否有满足顾客要求的航班信息。 若当日航班中没有顾客满意的航班,货运员可通过电话、网上航班信息查询等方式进行相关查询,确定最终顾客满意的航班计划。 天津机场货运站判断货物是否符合航空运输规定: 收运货物时收货人员应检查顾客的有效身份证件。收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经公安、检疫、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查验的货物,代理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代理人根据所托运货物性质的不同,应选择符合航空运输规定的适宜包装,对特殊货物运输其包装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和规定。 代理人所托运的货物若未能达到以上所列的包装要求,则收货人员应建议顾客修改货物包装,直至符合上述条件为止。 收货人员应量取货物尺寸,根据“机型舱门尺寸表“判断是否符合舱门尺寸。(注: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三边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最小边不得小于5厘米)。 收货人员参照货物重量及货物尺寸,计算货物对飞机地板的压力是否符合飞机地板最大承受力的数值。 收货人员对顾客托运的特殊货物(鲜活、易腐、指定商品、中转货物),必须事先征得航空公司认可方可成运。 天津机场发货订舱与航空货运单的填制: 货运员按照《托运书填写规范》检查顾客所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货运员准确测量货物尺寸,重量,计算出货物的计费重量。 货运员根据货物的目的站、品名、件数、尺寸、实际重量、计费重量等相关数据,通过电话、传真或网上订舱等方式向货运配载部门提出订舱申请。 货运员从货运配载部门得到舱位确认后,立即告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为货物制作、选择、并贴挂识别标签,及操作标签。 若货运配载部门提示货运员选择订舱的航班由于载量限制或舱位已满,货运员须征得顾客同意选择延迟航班或停止运输。 在征得顾客继续运输的意见后,货运员应按照《国内航空货运单填写规范》填制航空货运单,并要求顾客在运单上确认签字或盖章。 货运员计算出相关费用后,向顾客收取所有费用。 天津机场货运站交运与安全检查: 代理人将填好的“货运单”、“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等相关单据交给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对单据的填写、品名真实性以及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并在“航空货物案件申报单”上加盖“已收运核查”章并签字。 代理人将此份单据交给安检,安检员进行第二次核对“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上列出的货物信息,并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若安全检查站安检员通过安检仪无法判断货物属性,则需要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 安全检查站安检员若发现顾客所申报的货物品名与实际货物不符,或所托运货物为会影响航空器正常飞行的,货运部门应不予承运该货物。并为顾客办理货物退运。 若安全检查站安检员经检查发现隐瞒货物真实品名或属性,或该货物为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明令禁止运输的严重威胁飞机飞行安全的,安检员应扣留货物,并通知机场公安处。 货物经过安全机场站安检员检验并未发现问题后,安检员应在“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安检时间处填入现在的具体时间,在安检员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安检放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