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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托运货物包装要求规定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托运货物包装要求规定 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为了保证飞行安全、运输质量和操作便利,空运的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尚无相关标准的 货物,则应满足机场航空货运站相关规定,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根据空运货物的性质、体积、重量、形状、中转次数、气候、载运飞机 条件,要求托运人或者货主选用适当的材料及包装方法妥善包装,不符合包装收运要求禁止航空运输。 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托运部柜台值班咨询电话:17704000122 业务主管:13427976217 1.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普通货物包装要求 A.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温度变化而引起货物 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B.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 没有异味和油渍。 C.收运有限定条件的货物,如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危险物品等,其包装应符合本手册的要求和规定。 D.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E.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扎。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F.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 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搬运货物时不致断开。 注明: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2.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A.液体货物 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 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B.粉状货物 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为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 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结实;用玻璃器皿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 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C.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 3.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 1).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内包装-衬垫材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2).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 3).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4).玻璃器皿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4.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裸装货物包装要求 不怕碰压的货物可以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形状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 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5.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大型货物包装要求 体积或重量较大的货物底部应有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6.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危险物品包装要求 空运货运必须保证所托运的危险物品和物质已经按照IATA《危险物品规则》的要求正确全面包装,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详见《危险品运输手册》。 7. 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部分包装类型的规定 A.纸箱。应能承受同类包装货物码放高3米或4层的总重量。 B.木箱。厚度及结构要适合货物安全运输的需要;盛装贵重物品、精密仪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蚀虫蛀、裂缝等缺陷。 C.条筐、竹篓。编制紧密、整齐、牢固、不断条、不披条,外型尺寸以不超过50×50×60厘米为宜,单件毛重以不超过40千克 为宜,内装货物及衬垫材料不得漏出。应能承受同类货物码放3层高的总重量。 D.铁桶。铁皮的厚度应与内装货物重量相对应。单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铁桶,应使用0.6-1.0毫米的铁皮制作,单件毛重在101-180千 克的大型铁桶,应使用1.25-1.5毫米的铁皮制作。 重庆机场航空货运站航空货运公司水产品包装要求 1、妥善包装,正确标贴,包装不应漏水、滴水、渗水和散发不良气味,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害行李、邮件、货物和飞机机体、设备。 2、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能承受运输过程中气温和气压的变化,不会损坏。 3、每件水产品运输包装件的质量不应该超过30公斤。 4、冰块至少应有两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凡使用多个聚乙烯塑料袋的,聚乙烯塑料袋应分别封口。 5、过载要求:海鲜包装箱单件平放应能承受同件包装箱5件的承重,不出现包装箱边角变形、挤压或渗水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