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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乘坐国际航班携带行李物品监管要求深圳机场乘坐国际航班携带行李物品监管要求 深圳机场乘坐国际航班监管场所分为二种 监管场所海关设置“申报通道”(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绿色通道)。 深圳机场无申报通道监管要求 无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以下称《申报单》),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 深圳机场申报通道监管要求 申报通道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 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深圳机场进境旅客携带需海关验核物品内容 进境旅客携带需海关验核物品内容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 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出境旅客携带需海关验核物品内容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 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深圳机场出境旅客携带需海关验核物品内容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四)货物、货样、广告品; (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免验礼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通 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予以免验礼遇。处罚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限 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罚。禁止进出境物品禁止进境物品 深圳机场禁止出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禁止出境物品 深圳机场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深圳机场限制进出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深圳机场进出境海关征税验放标准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 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 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 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对来自和前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一条), 或雪茄50支, 或烟丝250克;酒的免税限量为1瓶(含0.75升)对其他旅客(包括我运输工具服务人员,下同)免税携带进境烟酒的限量统一为香 烟400支(二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一瓶(含1.5升)。对各类旅客带进征税的烟酒数量,限制在其免税限量之内, 超出的,应限期退运。满十六岁者不准带进烟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