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空运乌鲁木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业 务 通 告 第 11 期 南航货运物流公司新疆营业部 2020年9月13日 关于落实乌鲁木齐到达货物疫情防控要求 的通知 根据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南航及其代理航空公司所有航线(国内、疆内、国际)运抵乌鲁木齐站点的所有到达货物均需满足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运输,具体要求如下: 一、冰鲜类海鲜 暂停运输所有到达乌鲁木齐的冰鲜类海鲜。 二、活海鲜 1.对活海鲜(鱼、虾、蟹、小龙虾等),托运人应提前报备,须持有始发站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运单号、总件数、每件货物检测结果为阴性等。下同)和承诺书方能运输(检测报告和承诺书须随附货单同行。下同);到达乌鲁木齐后,要按照10%-30%比例抽检要求提供乌鲁木齐核酸检测报告,由提货人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方实施检测,检测后24小时出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发货。 2.承诺书样式 承诺书 南航货运物流公司新疆营业部: 本人(或本公司)所托运的到达乌鲁木齐的航空货物,货运单号码:____,品名:____,件数:__,重量:__,已落实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到达乌鲁木齐航空货物疫情防控要求,每件货物均经过核酸检测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特此郑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 托运人签字: 日 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检乌鲁木齐机场联系人:聂虎军,电话:13999149678。 三、普通货物及其他特种货物 1.对国内普通货物及其他特种货物,托运人须持有始发站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方能运输。 2.对国际普通货物及其他特种货物,托运人须持有始发站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方能运输;到达乌鲁木齐后,经乌鲁木齐机场海关查验合格并同意放行后方可发货。 四、相关要求 1.上述要求自2020年9月14日起执行,针对9月14日始发站未来得及落实相关要求的乌鲁木齐到达货物可暂由我部协调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处理。 2.如始发站未落实每票货物提供检测报告和承诺书等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规定将货物移交疫情防控部门处理或做退运处理。 此通知 南航货运物流公司新疆营业部 2020年9月13日 上一篇深圳空运德宏芒市当天达下一篇深圳空运当日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