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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航空托运行李规定和限制要求深圳机场航空托运行李规定和限制要求 行李的一般规定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品和其它个人财物。 行李的分类 国航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 CHECKED BAGGAGE)和非托运行李(UNCHECKED BAGGAGE)。 深圳机场航空托运处值班咨询电话:0755-85270804 13427976217 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箱、旅行包和手提包等应锁好,以防内物丢失。 B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E 行李内外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非托运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A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10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 B 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 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40CM、20CM。 C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 行李重量及体积限制 计重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 50千克 ,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00CM、60CM、40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长、宽、高分别不得短于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计件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能超过32千克,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国航的同意。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于2千克,长、宽、高分别不得短于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危险品、 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 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对旅客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损失, 国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A 重要文件、商业文件和资料、旅行证件。 B 证券、货币、汇票、珠宝。 C 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D 古玩字画。 E 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 F 样品、绝版印刷品或手稿。 G 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摄像机原配件等。 H 移动电话、随身听唱机、电脑软硬件等。 I 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药品。 由于超过规定限制而不适于带入客舱运输的物品,按下列办法处理: A 按占座行李购买单独的机票。 B 按免除责任行李办理托运,但是必须以旅客愿意承担运输责任为前提。 计重制( WEIGHT CONCEPT) 适用范围 除适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以外的运输,适用计重制。 免费行李额 A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旅客40千克,公务舱旅客30千克,经济舱旅客20千克。 B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10千克,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计件制( PIECE CONCEPT) 免费行李额 A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大于158CM;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两件 行李,任何一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58CM,且两件行李的三边总和不得大于273CM。上述每件行李的重量均不能超过32千克。 B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其三边之和不得大于115CM,另可免费托运一件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逾重行李费率 逾重行李费率按当地货币公布的最高直达、单程、成人、经济舱运价的 1.5%计算。 |